說明:
一、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 8 條及第 15 條規定,學校每學期應辦理校園霸凌防制及輔導知能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或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強化校長、教職員工班級經營及校園霸凌防制之知能、意識及處理能力。並以預防及輔導為原則,積極推動校園霸凌防制工作,由校長及教職員工運用正向輔導管教方式,主動關懷、覺察學生人際互動情形,預防霸凌事件發生。
二、另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 9 點第 2 項規定,教師以外輔導管教人員於執行輔導與管教學生前,宜接受學生權利、校園法律實務、輔導諮商及正向管教等專業知能培訓,學校並應安排其接受相關在職訓練。
三、為協助學校依上述規定每學期確實辦理霸凌防制及輔導知能相關進修及宣導活動,爰提供本局製作之「學生常見衝突及霸凌態樣處理實務工作坊」線上研習課程(請至 e 等公務園學習網修課),請貴校鼓勵教職員工及相關人員(含課後照顧班及課後社團教師)完成本研習影片及測驗,以強化校園霸凌防制與正向管教知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