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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5月22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47038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協助各級學校推動菸害防制工作,特製作旨揭簡報,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範、產品介紹、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等資訊,以提升學校對新興菸品之辨識與防制作為。 三、旨揭簡報,強化教職員工生對新興菸品之識能,檢附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簡報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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