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教師(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請班級數達24班(含)以上之學校,每校至少薦送1件;23班(含)以下,亦請鼓勵教師踴躍報名。
三、甄選類別:分為「班級經營」及「個案輔導」2類。
四、收件截止日:115年8月31日止。
五、報名方式:採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上傳(編號第23679號)暨紙本送達方式,請確認2步驟都完成,方為報名成功。
六、本案獎勵方式、作品規格等相關規定,詳如附件,
辦理事項:
為利校內收件、審核及後續送件作業,請欲參賽教師於115年8月17日(星期一)前將資料送交生教組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