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5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為整備更多現職教師擔任本土語文授課教師,特訂定本獎勵補助計畫。
三、請各校廣為宣導,鼓勵所屬踴躍參與本土語語言能力認證、專長進修及授課。本土語語言能力認證及進修之敘獎,請依旨揭計畫本權責辦理並造冊報局備查;至禮券申請、學校行政人員獎勵、課務鐘點費及教材資源補助等案之申請時程,本局將另案公告辦理。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