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15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升國民中學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專業能力研習課程規範」,非專科暨教師需每年參加18小時研習。
三、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三、參加對象:
(一)、擔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課程但未具生活科技合格教師證之教師務必參加。
(二)、對生活科技有興趣的國中小教師。
(三)、科技領域輔導團成員。
四、請至本局網站學習護照系統報名,恕不受理現場報名。研習如遇例假日,請依實際上課時數於規定限期內給予補休,惟課務自理。
五、請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檢附研習計畫1份。
七、本案聯絡人:王淑芬老師(連絡電話: 7942042#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