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5年暑期輔導收費與退費調整說明:
一、依據南市教課(一)字第1150981809號函,經本校校務會議通過,自7月1日起調高課業輔導教師授課鐘點費。
二、因本校新生暑輔、升八與升九年級暑輔等暑期開班皆已於六月通知並報名完畢,本次各項班別皆維持原金額收費,其因鐘點費調漲之差額,由暑期課輔行政費支應。
三、因應上述經費調整,退費調整如下:
(一)若暑輔期間因颱風或豪雨等不可抗力因素,遇臺南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凡達兩日(含)內之停課,將不另行辦理退費。
(二)累計超過2日者,自第3日起本校將依實際未辦理之節數,按比率退費。於開學後統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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