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115 年 4 月 28 日 (115) 228 貳字第 1150250080 號函辦理。
二、依旨揭補助辦法獎勵從事有助瞭解二二八事件真相、撫平歷史傷痛,以及促進族群和諧與臺灣社會和平之教材、著作及調查考證等範圍所完成的作品(包含:1. 博、碩士論文;2. 學術研究報告;3. 圖書、有聲及影像出版品;4. 二二八事件相關教學教材之推廣;5. 音樂、美術、舞蹈、攝影、戲劇、建築之創作或展演)應於每年 7 月 31 日前向本會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將酌以補助,每件作品上限為新臺幣 15 萬元整。
三、相關資訊詳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網站補助申請頁面。
四、檢附「二二八事件教材著作及調查考證補助辦法」、注意事項及宣傳海報檔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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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上頁 檢送115年度「二二八事件教材著作及調查考證補助辦法」及宣傳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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